2025年11月02日
各位教职工:
近期,湘西州医保局结合省级政策调整了事业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门诊报销办理手续。为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现将具体申领要求通知如下:
一、生育津贴申领
根据政策执行时间,生育津贴申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2025年12月1日后(含当日)申领
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统一要求,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教职工本人,操作流程如下:
1. 打开“湘医保”微信公众号;
2. 进入“专区”栏目,选择“湘西自治州”选项;
3. 进入“经办业务”,选择“生育津贴申请”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二)2025年12月1日前申领需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及办理相关事宜:
1.《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需手写签名,申领表经办人一栏由bv伟德国际1946经办人填写,请假天数仅填写 158 天或 173 天,不得填写其他数字;
2.出院记录原件:需清晰体现正常生育/难产、本次生育胎儿数,或终止妊娠及终止妊娠月份等核心信息;
3.请职工在办理产假销假手续签字时,提交完整的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二、生育门诊报销材料
1.产前门诊发票原件(检查、化验费,加盖医院印章,刷医保卡发票的不能报);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3.定额标准为200元,职工自愿提交材料,费用直接打入教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三、附件
1.关于全面推行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的通知
2.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表格、填写模版附后。